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員工吃飯時間算工作時間嗎?

員工吃飯時間算工作時間嗎?

不算。

勞動法並沒有規定員工上班幾個小時後必須有用餐時間,但是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保證員工的正常用餐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職業選擇的權利、獲得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交勞動爭議解決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八小時工作制是勞動法直接規定的實行標準工作制的勞動者的每日工作時間。壹方面體現了法律對勞動者身心健康的保護,另壹方面也保護了用人單位使用勞動力的權利。因此,在工作時間的8小時內,勞動者應將勞動力的使用權轉讓給用人單位。在此期間,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了非常典型的隸屬關系,必須遵守用人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現實生活中,有的用人單位實行非常寬松的工作制度,允許員工午休1到2小時,所有午休都計入工作時間。值得壹提的是,如果用人單位明確其8小時工作時間包括午休時間,那麽員工在這8小時之外工作就形成了加班時間,用人單位應當另外支付加班費,不宜對工作時間做出矛盾的解釋。

  • 上一篇:我壹定要請律師來解決車禍嗎?
  • 下一篇:為什麽在法律面前,證據比公平更重要?思想考試資料分析題~ ~ ~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