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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員和雇員之間的法律差異

法律解析:1,不同含義:從業人員,指機關、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中的行政或業務工作人員。員工,多為企業中的行政和業務人員。

2.側重點不同:工人更是社會主義國家的主人。在計劃經濟時期,工人階級是工人的主流。員工主要存在於法人企業中,員工也體現了勞動者與企業之間的雇傭合同關系,如“某公司員工”,但很少有“某大廈(環衛)員工”。

3.員工是員工的壹部分:員工包括的範圍很廣,比如正式工、合同工、臨時工,還有研修生、實習生。員工壹般是指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是員工的壹種。所以,員工包括員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條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獲得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護、職業技能培訓、社會保險和福利、提交勞動爭議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法規,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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