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檢過期後上路行駛的車輛將被扣留,對駕駛人罰款200元,記3分。車輛年檢是指每壹輛取得正式號牌和行駛證的車輛都要進行壹次檢測,相當於按照《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每年給車輛體檢壹次。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
登記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應當由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進行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安全國家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放檢驗合格標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社會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的,任何單位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地點進行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維修、保養。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收取機動車檢驗費用,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
二、車輛年檢多久壹次?
根據具體車輛確定車輛檢驗時間的,自註冊登記之日起計算,具體時間如下:營運客車5年內每年1次檢驗;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10年內每年檢驗1次;小型和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1次;摩托車4年內每2年檢驗1次;拖拉機等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