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員工上班不做事需要賠償嗎?

員工上班不做事需要賠償嗎?

在工作中什麽都不做的員工不需要補償。

要看所謂“上班期間不工作”的表述和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懈怠嚴重的,應當屬於嚴重違紀或者規章制度,單位可以不予補償予以辭退;另壹方面,單位可能涉及非法解約,妳可以為上班不做事的員工索賠。根據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屬於嚴重違章的,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予以辭退,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且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合理、合情、合法的,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壹款第壹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上一篇:逾期賬戶多長時間可以停付?
  • 下一篇:汽車的所有權是交付的還是登記的?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