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1.解除勞動合同的流程是怎樣的?

1.解除勞動合同的流程如下:

(1)員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

(2)雙方就終止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工人交接工作;

(四)辦理工資和離職補償金的結算;

(五)勞動合同的終止;

(6)單位出具離職證明;

(7)將相關文件備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本合同無效的原因如下:

1,該條款內容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可以導致合同無效;

2.違反公序良俗;

3.合同當事人無民事行為能力;

4、意思不真實;

5、惡意串通,利用合同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三。合同有效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合同有效性的要素如下:

1,科目合格。當事人應當具備訂立合同的條件,這是必要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是真的;

3、行為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利益;

4.形式合法。

  • 上一篇:英國壹名18歲女孩在酒吧被下藥慶祝生日。遇到這種情況如何保護自己的利益?
  • 下一篇:如何查詢社保申請是否轉移成功?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