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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如何應對其海上封鎖?

65438 2月8日朝中社評論稱,最近,國務院企圖將聯合國2375號決議中“經船所在國同意”和“正當根據”的表述改為“使用壹切手段”,為從海上封鎖朝鮮提供法律依據。白宮國家安全事務助理麥克馬斯特等特朗普政府高級官員和美國國會的強硬派也主張對朝鮮實施海上封鎖。

評論表明,海上封鎖是對主權國家主權和尊嚴的粗暴侵犯,絕不能容忍。界定侵略的《倫敦公約》和聯合國大會第3314號決議規定,和平時期對主權國家的封鎖制裁是侵略行為,是非法的。對朝鮮的海上封鎖是戰爭行為。非戰爭時期,美國公開對朝鮮采取海上封鎖措施,企圖從經濟上扼殺朝鮮。這是壹次有預謀的活動,旨在進壹步加強對朝鮮的政治和經濟封鎖,是戰犯的行為,將局勢推向了“不可控制的”破產狀態和戰爭局面。

評論警告說,美國應該做好心理準備。如果有壹點動靜要實施海上封鎖,朝鮮會立即采取防禦措施。美國及其追隨者應該仔細考慮阻止朝鮮海上活動可能帶來的後果,立即停止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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