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案件受理後,法院會在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壹般會在1個月左右對原、被告發出傳票。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四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自訴案件後,應當在三日以內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同時,應當告知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權利。
《民法典法》第188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