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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社會的氏族習俗不能稱為“法”的原因是什麽

原始社會的氏族習俗不能稱之為“法”的原因是什麽?

它與宗教規範和道德規範相結合。

B.它不是由國家制定或批準的。

c .它不是用語言或文字表達的。

d .它不依賴法院、警察、監獄和其他機構來確保其實施。

正確答案BD

答析法是壹種特殊的社會規範,具有規範性、國家意誌性、國家強制性、普遍性和程序性,是法律區別於其他社會規範的特征。原始社會法律與氏族習慣的根本區別主要表現在:

(1)它們是以不同的方式產生的。法律是國家制定並認可的,而原始社會的氏族習俗是人們在長期的生產生活過程中自發形成的。

(2)它們所反映的利益和意誌不同。法律反映的是統治階級的利益和意誌,而原始社會的氏族習慣反映的是原始社會全體成員的利益和意誌。

(3)兩者有不同的力量保證實施。法律是國家強制執行的,原始社會的宗族習俗是靠輿論的力量、傳統和首領的威望。

(4)兩者的適用範圍不同。法律適用於國家主權領土內的所有居民,原始社會的氏族習俗只適用於氏族成員。

B項表示不同的生產方式,D項表示不同的執行力量,所以都是正確的。C項本身就是錯的。世界上很多地方的原始社會已經產生了語言盲文字,氏族習慣必須用語言或文字來表達。雖然A項本身就是法律與氏族習慣不同的原因,但不能由此推斷法律與宗教、道德完全分離。所以排除A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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