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孕婦車禍死胎賠償如下:
(1)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據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費和收入確定;
(三)交通費,按照被害人及其必要的陪伴人員就醫或者轉送醫院治療所發生的實際費用計算;
(4)護理費、住宿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182條
侵犯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按照被侵權人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所獲得的利益予以賠償;侵權人遭受的損失和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侵權人與被侵權人未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二、交通事故起訴程序有哪些?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副本及相關證據;
2、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向被告送達了原告訴狀的副本;
4.被告提出了書面答辯;
5.聽力;
6.法院做出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