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再婚父母的孩子可以結婚嗎?

再婚父母的孩子可以結婚嗎?

再婚後,如果雙方都帶著自己的孩子,而且匹配的剛剛好,有些父母會考慮“親婚加親嫁”。但是,雖然雙方子女沒有血緣關系,但由於父母已經再婚,成為法律意義上的兄弟姐妹,所以在考慮結婚之前,需要確定現行法律規定。

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兄弟姐妹要結婚,首先要確定法律是否禁止結婚,但是根據規定在下列情況下禁止結婚:

1,雙方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婚姻法禁止的血親主要包括以下兩類:

1,直系血親。包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孫子女、外孫子女。

2、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

(1)父母雙方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兄弟姐妹);

(2)不同世代的叔伯、叔伯、姑、姨、侄。

而且需要註意的是虛構的血親,虛構的血親是指沒有這種血親應有的血緣關系,但經法律確認與這種自然血親具有同等權利義務的親屬。因此,夫妻再婚後形成的親屬關系就是虛構的血親關系。

我國現行婚姻法確認的虛構血親有兩種:壹種是養父母、養子女,另壹種是養子女、養父母的近親屬;二是實際上已經形成撫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繼兄弟姐妹。

雖然我國婚姻法沒有明確規定虛擬血緣婚姻的問題,但在實踐中,出於倫理要求和法律精神,這種行為實際上是被禁止的。

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適合結婚的疾病。

  • 上一篇:員工放長假可以被辭退嗎?
  • 下一篇:在民法或刑法中,是否存在“不回答等於默許(承認)”的法律效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