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在經濟上的重大舉措是“棄礦開建”。史書記載商鞅“為田開樓閉邊,而稅平”。《戰國策》說商鞅“破樓教民耕”。所謂“建築物”,是指“礦場”中間的灌溉渠道及相應的縱橫道路。
法律允許人們開荒,土地可以自由買賣,稅收按照每個人占有土地的多少平均負擔。這破壞了奴隸制的生產關系,促進了封建經濟的發展。
戰國時期,秦王秦孝公即位後,銳意改革,廣納賢才。商鞅從保家衛國進入秦朝,提出了棄礦田、重農桑、獎勵戰功、實行統量、建立郡縣制等壹整套改革創新的發展戰略,贏得了秦孝公的信任,使他成為左書常。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他兩次實行以“棄礦田,開樓房,實行郡縣制,賞農鬥法,練坐合”為主要內容的方法。
商鞅變法後,秦國經濟發展,軍隊戰鬥力不斷加強,發展成為戰國後期最強大的中央集權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