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來防範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法律風險?

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來防範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法律風險?

法律主觀性:

合同履行後需要註意哪些風險?1.註意行動的限制。《民法通則》第壹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訴訟時效中斷:催收(註意保留證據:書面快遞郵寄並保留回執)、部分履行、重新確認等。中斷的法律效力:重新計算。二、註意財產保全,以防止訴訟無法執行。第三,註意及時對賬,及時完善信息,及時收回貨款。比如由於時空原因證據不全,可以事後補充。比如送貨單可能要求事後補充簽字,堅持對賬,完善財務制度。第四,關註對方經濟狀況的變化。如果發現對方經濟狀況惡化,應盡快通過催收、訴訟等方式追回債權。不要等到清算才收錢。5.業務往來的所有信息都要保存好,對方的信息可以為我們所用:對方的支票可以用來核對賬號。對方之間的壹些書面往來,可以作為對方承認某些事實的證據。所以作為壹個公司,在和對方進行書面交易的時候要非常謹慎,不要輕易承認壹些對自己不利的事實,否則很容易被對方作為證據,處於被動狀態。

  • 上一篇:廣東省事怎麽停保?
  • 下一篇:幼兒園對幼兒園以外發生的兒童傷害事故不承擔法律責任。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