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話出自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意見》的第四點、第壹點。
四、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加快薪酬多元化
合理界定生態環境權,按照受益者付費的原則,通過市場化和多元化,促進生態保護者的利益得到有效補償,激發全社會參與生態保護的積極性。
(1)完善市場交易機制。加快自然資源統壹登記,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完善體現市場供求、資源稀缺性、生態價值和代際補償的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對履行自然資源資產保護義務的權利人給予合理補償。在合理科學控制總量的前提下,建立水權、排汙權和碳排放權的初始分配制度。逐步發展市場化的環境權交易。鼓勵各地區根據區域取水總量和權利,通過水權交易解決新增用水需求。明確用水戶對水資源的使用權,鼓勵用水戶在節約水資源的基礎上有償轉讓水權。全面實施排汙許可證制度,在生態環境質量達標的前提下,實行生態保護區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加快建設全國能源使用權和碳排放權市場。完善以國家自願溫室氣體減排交易機制為基礎的碳排放權抵消機制,將林業、可再生能源、沼氣利用等具有多種生態和社會效益的自願溫室氣體減排項目納入國家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妳,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