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誹謗
故意捏造事實並散布,損害他人人格和名譽。
②泄露他人隱私
公民的隱私受法律保護,公民享有隱私權。
(3)抄襲剽竊他人勞動成果。
這也是壹個不道德也是合法的問題。每個記者都有維護自己版權的權利,也應該尊重他人的勞動成果。
(2)如何正確看待記者工作中道德與法律的邊緣問題。
強化道德意識和法律意識是正確對待記者工作中道德與法律邊緣問題的有效途徑。具體來說:
(1)正確對待誹謗。
近年來,記者被以“誹謗罪”起訴的案件有三起:
A.真的是記者的問題。這是無中生有,損害了他人名譽,犯了誹謗罪,記者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B.被批評者拒絕輿論批評的正當監督,反誹謗記者侵犯了其名譽權。區分合法的公眾批評和侵犯名譽權,既要依法保護公民的名譽權,又要依法支持輿論監督。
C.記者的批評基本屬實,但由於調查不深不細,有些事實或細節不準確,也被推上了被告席。這提醒我們,批評報道壹定要做到事實準確,連細節都不能忽略。
②正確對待泄露人的隱私。
除了有意泄露人的隱私,記者還可能因為工作不慎而陷入泄露人隱私的誤區。但隱私不等於醜聞,醜聞是受法律保護的,而醜聞是受到輿論譴責的,往往觸及法律。
(3)正確看待抄襲、剽竊他人勞動成果。
每個記者都有權利保護自己的版權,同時也應該尊重他人的勞動成果。尊重別人的勞動成果,也是尊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