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壹個新聞,廣州交警部門為了推進對交通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允許普通車主舉報交通違法5次,符合舉報條件後,免除1的扣分。這個條款看起來很人性化,讓社會上的司機都能認真開車,同事之間也能很好的限制對方違反交通規則。而且因為免壹分的獎勵,自然很多司機會舉報別人的違章。
廣州交警要在很大程度上杜絕交通違法,促進交通更加有序。但是這個規則最大的錯誤就是把交通法規的威嚴作為所謂的獎勵,讓交通法規淪為獎品。這種方式相當於告訴人們交通法規是可以獎勵的,那麽這些法規還有威信嗎?
廣州交警的做法是對法律法規的蔑視。作為交通衛士,法律是妳的依據。我們舉個例子。壹個人舉報了五個人之後,會因為保證墊底而放松自己的行為。這種擔保簡直是拿中國的法律法規開玩笑。這不僅是壹件嚴重的事情,也是廣州交警不負責任和無知的行為。這樣的領導真的可以被辭退回家過年了。
交警可以鼓勵普通人舉報,妳可以獎勵點錢,還是可以促進大家舉報的積極性的。此外,還可以獎勵汽油卡、購物卡等形式鼓勵交警。為什麽要拿法律開玩笑?這樣的行為大大超出了壹個交警的職權範圍,是對法律的褻瀆。作為交警部門,不尊重法律,真的很無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