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遺產要分壹半。不管後來暴露出什麽道德問題,從法律角度來說,林盛斌和朱小珍都是這個家庭的成員,所以他們的財產應該平分。從朱小珍的遺產來看,父母和丈夫是第壹繼承人。如果朱小珍之前立了遺囑,可能會有另壹份協議,但如果朱小珍沒有遺囑,那麽林盛斌和朱小珍的父母只能將其壹分為二。
第二,養老金的分配。養老和遺產是兩回事。在司法實踐中,對於養老金的分配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壹般來說,會分為四種情況。常見的是按照遺產分割的方式分配,但也有壹部分是按照死者去世對哪些親人傷害最大來分配,壹般是精神撫慰金;有的是根據親屬與死者關系的密切程度來分配,有的是根據經濟狀況來分配。
第三,朱小珍的弟弟和林盛斌在財產分配上發生了爭執。現在爭議的焦點在於錢的分配。朱小珍的弟弟認為這是朱小珍留給他父母的,但林盛斌沒有全額支付,但林盛斌希望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事實上,在這種情況下,林盛斌和朱小珍的父母都有律師參與,所以應該有壹個基本的分配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