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圖片中可以看出,下跪的兩人穿著的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維和部隊的制式軍服,同時臂章、國旗、印有聯合國標誌的藍盔等標誌配飾壹應俱全,符合《軍服管理條例》第二條所稱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目前裝備的制式服裝及其標誌服裝”,已經違反了《軍服管理條例》第十條的規定。
國務院、中央軍委2009年6月5438+10月65438+3月聯合發布的《軍服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軍服,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裝備的制式服裝及其標誌服飾;第九條規定,影視制作、文藝演出單位的演藝人員需要穿軍服扮演軍人角色的,應當遵守軍隊關於穿軍服的規定,不得損害軍隊和軍人形象。拍攝或表演時不允許穿軍裝。第十條規定,禁止擅自買賣、出租、出借或者贈送軍服;禁止使用中國人民解放軍曾經裝備的軍服和制式服裝從事經營活動。
同時,如果他們在漫展中被視為“扮演軍人的角色”,那麽他們對身著動漫角色的女性COSER下跪磕頭的行為,必然會“損害軍隊和軍人的形象”,這也違反了《軍服管理條例》第九條的規定。
因此,他們的行為無疑是非法的。其實更重要的是,我們認為有些事情即使不違法也不能做。千言萬語匯成壹句話:“妳配穿這身軍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