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改色膜需要在車管所備案;按照現行的機動車登記規定,改變車身顏色的面積比例不超過30%的,不需要辦理車輛變更登記。變色面積超過30%的,必須在車管所備案,更換的顏色必須是原車出廠時登記的顏色。
車輛顏色變更後,車主應當在顏色變更後十日內到車管所辦理變更登記:辦理時應當攜帶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的原件及復印件。由他人代理的,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具體來說,需要以下操作:
1.壹是噴漆後把車拿到車管所,換色後拍照驗車。
2.然後,填寫《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申請變更。
3.最後,工作人員會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記錄變更情況,重新制作機動車行駛證。
註意;改變車身顏色,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變更登記的,將按照交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