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應歸還給失業者。不歸還是違法的。在法律上,這種行為屬於不當得利,失主發現了必須返還。購物卡是個人財產,發現後應歸還失主。如果找不到失主,可以將失物交給派出所保管。未經許可使用遺失物是違法行為,應當賠償失主損失。數額較大,失主催其拒不歸還的,涉嫌構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非法占有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拒不歸還的行為。
拾得遺失物是指發現並實際占有遺失物,是發現和占有的結合。發現和占有都不能構成拾得。非法占有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非法占有他人交給妳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並且拒絕歸還的行為。
沒有合法依據取得不當利益,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二條* * *因他人沒有合法依據而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要求其返還不當利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 *侵占罪非法占有他人財物代為保管,拒不歸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遺忘物、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三條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國家依法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並給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