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這些人買賣這種瀕危動物僅僅是因為錢。其實有句話說的好,君子愛財,喜歡錢沒有錯。每個人都喜歡錢。畢竟雖然錢不是萬能的,但是沒錢是萬萬不能的,所以我們願意為了錢去努力是好事,但是有些人會為了所謂的錢去鋌而走險去做違法的事情,盡管他們知道這是違法的。
所以,法律存在的意義在於,不應該嚴懲他們,也不應該隨便放過他們,否則他們不會真正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不會做出改變。到時候,他們還是會很麻煩,必須從嚴處理。罰款是必要的。同時,他們必須面對監禁等情況,深刻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
這些生物彼此相關。當它們壹個個滅絕的時候,我們人類的滅絕也就快了。這真的不是開玩笑。即使我們人類非常先進,我們也是自然生物圈的壹部分。當問題出現時,我們不得不面對負面影響,所以我們真的有責任和義務保護這些動物,我們也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