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基礎,壹切普通法律法規都不得與憲法內容相違背。憲法與普通法屬於“母子”關系。憲法是基礎和依據,是“母”。普通的造法完全以憲法為依據,是壹個“孩子”。因此,國家規定壹切行政法規,以及地方性法規,都不得與憲法相抵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所有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調查。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