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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案件決定可以嗎?

法律主觀性:

撤銷案件後續處理如下:公安機關停止偵查,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應當立即釋放,並出具釋放證明。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應當通知原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對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強制措施的,應當立即解除強制措施;需要行政處理的,應當依法處理或者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法律客觀性: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壹百八十四條需要撤銷案件或者終止對犯罪嫌疑人的偵查的,由辦案部門制作撤銷案件或者終止對犯罪嫌疑人的偵查報告,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公安機關決定撤銷案件或者終止對犯罪嫌疑人的偵查時,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應當立即釋放,並出具釋放證明。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應當通知原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對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強制措施的,應當立即解除強制措施;需要行政處理的,應當依法處理或者移交有關部門處理。被查封、扣押的財產及其孳息、文件或者被凍結的財產,除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另有處理外,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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