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簡要分析:
第壹,歷史原因。改革開放後,新中國的教育真正得到了重視。教什麽,怎麽教,只有四十年左右的探索、批判和改進。法學教育從被忽視到被重視,是需要時間的。?
第二,文化沖突的原因。中國自古以來刑法文化發達,但民商事非常薄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吸收了大量的西方法律來彌補這壹點。以刑法為核心,強調控重,西方民法商法落後於平等、正義、契約、民主的法律精神。當傳統法律文化與現代法律精神發生沖突時,執政黨覺得加強思想教育是最穩妥的選擇。?
第三,人的智慧的原因。過去,國家知識的主要來源是學校的國內媒體。就是它說的,就像青蛙在井口只能看到天空壹樣。不知道還有其他日子的人,當然不會要求去看,去了解。
在信息全球化的今天,雖然有時候需要翻墻,但是大家都知道還有其他的方式,而且完全不壹樣(比如徐婷的情況,很多人會說是哪個國家/地區決定了相關行為)。相信開啟民智會成為推動普法教育的壹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