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醫學證明由國家衛生計生委統壹印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編號。需要註意的是,《出生醫學證明》只有由依法批準開展助產技術服務並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證》的醫療保健機構出具才有效。
擴展數據:
親子關系的分類:
1.自然血親的父母與子女的關系。這是基於孩子出生的法律事實,包括親生父母與婚生子女的關系,親生父母與非婚生子女的關系。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只能因依法收養子女或者父母子女壹方死亡而終止。壹般情況下,雙方的相互關系是不允許解除的。
2.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是基於收養或再婚的法律行為而形成的事實上的撫養關系,是法律認可的,人為設定的。有養父母與養子的關系,也有由他們撫養教育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的關系。父母與子女之間有意血親的關系,可以因收養關系的解除或繼父(母)與生母(父)的離婚、相互扶養關系的變更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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