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錄音錄像
第四十條錄音錄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錄音錄像制品,應當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並支付報酬。
錄音錄像制作者對現有作品的改編、翻譯、註釋、整理,應當取得著作權人和原作品著作權人的許可,並支付報酬。
錄音制作者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制為錄音制品的音樂作品制作錄音制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著作權人聲明不允許使用的,不得使用。
第四十壹條錄音錄像制作者制作錄音錄像制品,應當與表演者訂立合同,並支付報酬。
第四十二條錄音錄像制作者對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有權許可他人復制、發行、出租、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並獲得報酬;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該產品首次生產後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日。
被許可人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音像制品,還應當取得著作權人和表演者的許可,並支付報酬。
實際操作中,內部分享是給大家學習的,妳在裏面沒有收益,壹般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