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法典2021規定:第壹百零五條自然人選擇姓氏應當隨父姓或者隨母姓,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選擇父姓、母姓以外的姓氏: (壹)選擇其他直系長輩和血親的姓氏;(二)因法定贍養人以外的人贍養而選擇贍養人姓氏的;(三)有其他不違背公序良俗的正當理由。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沿襲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習俗。第1016條名稱之登記及變更,不影響先前民事法律行為之效力。自然人決定或者變更姓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決定、變更或者轉讓姓名的,應當依法向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民事主體變更姓名的,變更前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也就是說,法律規定可以改名,但需要向戶籍部門申請,在不違反公序良俗的情況下,戶籍部門會受理,但實際操作時不會批準。其實是有原因的。隨意改名會導致血緣上的混亂,會給公安部的偵查人員造成障礙,也會導致衛生部門檢疫防疫的誤判,甚至會導致近親結婚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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