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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名著中的古代職業名稱。

太守、刺史、京、廷尉、吏部尚書、光祿博士、刺史、刺史、騎戰車將軍、都察院禦史、地方長官知府。

太守在戰國時被稱為郡長,在漢代太守是壹個郡的行政長官。秦分有36個縣比縣還大。相當於現任省會城市的市長。

漢武帝的刺史將全國分為十三州,刺史掌管壹州的軍政大權。相當於省(市)總督兼省(市)軍(分區)司令。

荊,西漢京畿地方長官。相當於北京市市長。

秦丘到宋朝都被建立起來,他是國家軍政事務的首腦。相當於國防部長。

廷尉是掌管法律和主持重要案件的大臣。相對於最高法院院長。

吏部尚書負責全國文武官員的考核和獎懲。相當於組織部部長。

光祿博士,皇帝的顧問。相當於中央顧問委員會的常委。

秘書處負責發布皇帝的命令。相當於“兩辦”秘書長。

尚書令參與重大政策,全面看待政務。相當於宰相。

騎著車的將軍地位受到尊重,相當於元帥軍銜。

都察院是古代最高監察機構。相當於監察部長。

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壹個省會城市的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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