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忘了李菁的老公,也就是張超的專業背景。李靖之所以沒有被判刑,也是通過他的精心策劃。他這麽做的時候,其實是把李菁挑出來的。畢竟張超太懂法律了。
起初,警察問她壹些問題。她說江洋嗜賭,她和張超為此吵過架。顯然是為了配合整個計劃而編的,誤導了警方調查此案。還有那個衣架,她應該也參與了銷毀證據。
張超宣布具體計劃沒有她,只有老陳、李雪和朱偉發了爆炸信息。雖然她知道壹部分,但只要好好坦白,理論上是可以保護她的。
傳播虛假恐怖的信息不是她的工作,衣架的事情也可以斷言:“我只知道江洋想幹什麽,不知道該怎麽處理。”另外,最重要的是,直到警察檢查現場,李靜才得到許可處置那些東西。
張超只是把李靜弄進了法律的“夾縫”裏,妳對她毫無辦法。李菁知道,但是妳有什麽證據?她沒有參與發短信。她說江洋和張超吵架了,互相打了起來,這件事是真的。齊昂洋和張超是故意的。如果李靜堅持說“我不知道他們打架是演戲,是我老公張超告訴我的”,妳拿她沒辦法。
張參與丟失手機制造恐怖事件是事實。雖然李靜知道這件事,但妳沒有證據證明李靜知道這件事,張與此事有直接關系。這壹行為證明張是知情的,所以可以以容留罪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