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正常轉診:如果患者是急診,但是不經過縣級醫院直接去上級醫院治療,那麽就需要在住院3天內到新農合轉診辦公室。
法律依據:《鄉村醫生執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應當如實向患者或者其家屬介紹病情,對超出醫療條件和技術水平的患者及時轉診;情況緊急,無法轉診的,應當進行急救,並及時向具備搶救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求助。
1.正常轉診:先由醫院開具轉診證明,然後帶證明到農合辦蓋章備案。農村合作辦公室會將相關信息發送到目的地醫院。患者只需攜帶轉診證明到新醫院住院即可。出院時,由相關部門簽字蓋章,按醫院要求進行信息結算和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