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無法通過身份證和姓名在線查詢車輛號碼;2.目前全國車輛登記管理比較嚴格,只允許特定的機關和人員通過特定的嚴格程序進行查詢。交通部門車輛登記信息檔案網只對外開放,不能公開網上查詢;3.車主可查詢其名下機動車信息:如為個人汽車,提供車主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單位車,提供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法人的授權委托書、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4.檢查、處罰等行政執法機關:可以憑單位介紹信查詢機動車信息(寫明查詢要求、經辦人姓名、工作證號等。)和經辦人工作證原件及復印件;5.律師: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單位介紹信,律師證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條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條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百三十三條財產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解決。
第二百三十四條對物權的歸屬和內容有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第二百三十五條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條物權受到損害或者可能受到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礙或者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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