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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為是如何成立的

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

壹般要求包括:

1,當事人。即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民事主體。在單方民事行為中,只有壹方當事人;

在雙方當事人的民事訴訟中,需要有雙方當事人;在* * *對等行為中,需要有兩方以上;在決議行為中,需要壹個組織的成員或內部機構參與表決。

2.有趣的表達。當當事方表達意願時,單方面法律行為成立;當雙方的法律行為壹致時,法律行為成立。

3、目標必須確定且有可能。

特殊要求包括:

1,行為有因,原因有缺。如果法律行為不成立,理由就成為壹個特殊的要素。

2.在實際的民事法律行為中,物的交付是壹個特殊的要件,在交付完成之前,民事法律行為不成立。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第134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基於兩個或兩個以上當事人壹致表示的意願而成立,也可以基於單方面表示的意願而成立。

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按照法律或者章程規定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作出決議的,該決議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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