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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起訴別人欠的錢不還?

壹、如何起訴別人不還錢?

1.起訴別人不還錢的途徑如下:

(1)向債務人經常居住地或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所需材料包括起訴狀、證據清單、身份證;

(2)法院對當事人信息進行審查後,符合立案條件的,出具立案通知書,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

(3)法院立案後,根據案情移交給具體辦案法官;

(4)法官向被告發出答辯通知;

(5)聽證。審判後作出判決;

(6)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77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符合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579條

壹方不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和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貨幣債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

二、被告欠錢,法院如何判決?

如果被告不償還欠款,法院判決如下:

1.原告提供的證據支持其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將判令被告償還借款;

2.原告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被告欠款事實的,人民法院將判決被告勝訴,駁回原告的起訴請求。

技巧

以上回答僅針對目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請慎重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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