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和運營商協商的;
2.壹是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3、是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代理機構仲裁;
5、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商家拒絕退款如下:
1.如果是網購產品,可以向代購平臺投訴;
2.撥打消費者熱線投訴,維護權益;
3.向當地消保協會求助,即由第三方對糾紛雙方進行說服、溝通、調解,促使雙方達成糾紛和解;
4.提起訴訟時,消費者可以因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理。
綜上所述,投訴要及時。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及時向當地受理產品質量問題的部門投訴。及時投訴有利於正確判斷商品損壞程度與正常損耗的區別,能更準確地說明情況,尤其是與服務質量有關的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退貨、更換、修理等質量保證責任。沒有退貨、更換、修理發票和憑證,但有其他證據證明商品或者服務在退貨、更換、修理質量保證責任有效期內的,經營者不得拒絕履行退貨、更換、修理義務。
經營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的約定履行退貨責任的,應當按照商品購物憑證上標明的價格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壹次性退還貨款。經營者能夠證明消費者實際支付的價款與商品購物憑證上顯示的價款不壹致的,應當按照消費者實際支付的價款履行退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