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詐騙罪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詐騙罪的客體僅限於國家、集體或者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
2.詐騙罪客觀上表現為采用欺詐手段(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詐騙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
4.詐騙罪主觀上具有故意。
關於欺詐的證據主要有兩個方面:
1.證明自己被騙的證據,包括微信、支付寶、電話聊天記錄、能證明事情經過的證人證言、相關文件資料等。
2.財產支付的記錄,包括銀行轉賬記錄、現金交付、微信、支付寶交易記錄、車輛、房產過戶等,能夠證明向對方交付金錢或財產的時間、地點、過程。
詐騙罪使對方處分財產後,行為人或者第三人取得財產。詐騙罪的既遂情形是受害人因被欺騙而遭受財產損失或者有遭受財產損失的緊迫危險,受害人不僅包括自然人,還包括單位和國家。
惡意欠費還涉嫌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信用卡騙取大量財物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