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名要寫清楚(自然人要寫清楚身份證號);
3.貸款金額要寫清楚,包括用文字和數字表示的金額;
4.貸款的期限要寫清楚,包括貸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確的貸款期限;
5、應寫清楚具體還款日期;
6.貸款利息要寫清楚,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並約定最終的貸款利息總額(包括用文字和數字表示的金額):
7.應寫明償還貸款本息的日期、月份、日、時間和支付方式;
8、逾期如何處理,主要是如何計算利息,是否有違約金;
9.應有借款人的個人簽名、手印或手寫簽名(要用正楷書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