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離婚協議是雙方自願離婚,就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的協議或意見。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規定或當事人因離婚分割財產的約定,對男女雙方均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離婚協議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2、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禁止或者公共利益;3.離婚意思表示真實,對財產分割、債務承擔、子女撫養達成壹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六條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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