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憲法部分)
1,破壞社會主義制度案
案例:王初中讀書的時候,因為貪玩打架,不思證書,成績不好,被老師批評了很多次。1985初中畢業,沒考上高中,就住在家裏。在此期間,其父因犯強奸罪被判刑。1986年,他父親把他送到了職業學校。因為父親犯罪,他很困擾,同學都叫他王八蛋。同時,老師也因為他學習不好,有攻擊性而歧視他。這讓他抑郁不滿,甚至怨恨這個社會的不公平。於是他連夜偷偷寫了攻擊社會主義的大字報貼在縣政府門口的墻上,三天後被捕。評論:因為家庭和個人問題,王對政府產生了怨恨,進而對社會主義產生了仇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壹章第壹條規定:“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王攻擊社會主義制度,是破壞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為了維護憲法的尊嚴,捍衛社會主義制度,王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2、破壞國家空氣系統和國家機構。
案例:孫,男,19歲,某運輸公司職工。
楊,男,20歲,紅星變壓器廠工人。
高,男,21歲,儀表廠工人。
1984年4月以來,、、高某多次密謀劫持飛機,準備逃往敵人處。7月25日,他們使用偽造的介紹信購買機票,並在飛機上將其與炸藥、匕首、指南針和民航示意圖混在壹起。當飛機到達無錫上空時,他們沖進駕駛艙,手持武器和炸藥,威脅機組人員改變航線並劫持逃離,刺傷機組人員和乘客,叫囂要殺死* * * *制造的黨員,並高呼革命中等的編號。經過機組人員和乘客的奮力搏鬥,罪犯被當場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