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決所依據的事實錯誤;
2.判決適用法律錯誤的;
3.判決中的相關程序不符合法律規定;
4.法官在審理此案的過程中違反了法律。
判決後,只要判決履行完畢,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具體來說,如果案件當事人在壹審結束後半個月內沒有向法院提出上訴,那麽原則上妳可以提出執行請求。如果上訴被法院受理,只有在法院審結案件並作出判決後,才能提出執行請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246條
申請期限為兩年。申請中止或者中斷執行時效的,適用法律關於訴訟時效中止或者中斷的有關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後壹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最後壹次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