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怎麽做才能推翻生效判決已經確認的事實

怎麽做才能推翻生效判決已經確認的事實

已經查明的推翻生效判決的事實,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起上訴,要求檢察院請求上壹級檢察院向本院抗訴,具體如下:

1,判決所依據的事實錯誤;

2.判決適用法律錯誤的;

3.判決中的相關程序不符合法律規定;

4.法官在審理此案的過程中違反了法律。

判決後,只要判決履行完畢,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具體來說,如果案件當事人在壹審結束後半個月內沒有向法院提出上訴,那麽原則上妳可以提出執行請求。如果上訴被法院受理,只有在法院審結案件並作出判決後,才能提出執行請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246條

申請期限為兩年。申請中止或者中斷執行時效的,適用法律關於訴訟時效中止或者中斷的有關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後壹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最後壹次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 上一篇:陳巧釵律師的法律專業
  • 下一篇:漳州數宇財務咨詢有限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