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貨車超載30%的處罰規定為公路客運車輛超過額定乘員載客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二)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規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三)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四)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規載客的,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城管和交警部門將聯合處罰渣土運輸過程中的各類違法行為。
比如涉及交通違法,如超速、超載、闖紅燈等違法行為,交警部門會對車輛駕駛人進行相應處罰,城管部門會對相應工地進行警告或停工整頓。“據廬陽區城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方案細則,交警部門將對駕駛員罰款200元6分,城管部門將沒收相應車輛的《自行車運輸證》,並上報合肥市城管局壹周。超速行駛的,交警部門將處以最高2000元罰款,記12分,吊銷駕駛證。城管部門也會根據情況對現場安全進行處罰和教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
機動車裝載應當符合核定的裝載質量,嚴禁超載;裝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裝載物不得灑落或散落。
機動車攜帶不可解體的超限物品,影響交通安全的,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並懸掛明顯標誌。在高速公路上攜帶不可解體的超限物品,按照公路法的規定執行。
運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和有毒、放射性危險物品的機動車,應當經公安機關批準後,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警示標誌,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