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的追訴時效從最後壹次詐騙時起計算。對於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為五年。前提是公安機關當年沒有立案,公安機關已經立案的案件不適用訴訟時效。
欺詐的構成要素如下:
1,詐騙罪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2.詐騙罪客觀上表現為采用欺詐手段(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詐騙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
4.主觀上,本罪是故意。
詐騙立案後可以駁回嗎?
我不能。即使雙方已經私下和解,人民法院也不會駁回起訴。但在刑事追訴案件中,情節輕微,不認為是犯罪,但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小,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或者犯罪嫌疑人已經死亡的,可以撤訴。
綜上,根據法律的規定,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要求詐騙金額達到3000元以上。所以對於網絡詐騙,要求實際數額達到這個標準,否則可能無法按照詐騙罪定罪處罰,所以可以以詐騙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七條
超過下列時限後,該罪行將不予起訴:
(壹)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為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20年後認為需要起訴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