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這輩子都沒見過妳打官司。我覺得妳很好。妳不用去那個地方,因為妳去了那個地方,就證明很多煩惱會纏著妳。眾所周知,訴訟是什麽?打是訴訟的證據,法官決定輸贏的關鍵是我們手中的證據,而不是妳有沒有律師。當然,如果我們有壹個好律師,很多問題都不是問題。
當然,面對壹些不靠譜的人,即使他們請了律師,我們也沒必要怕他們。畢竟沒有證據,他贏不了。國內法律是平等的,不是富人的工具。所以,我們不在乎對方有沒有聘請律師。最重要的是我們應該問心無愧。很多人都有壹個錯誤的想法,認為在訴訟中如果能請到壹個有實力的律師,就會讓人心安理得。
如果妳請了律師,那麽我們首先要了解的是,律師最專業的訴訟是什麽,因為只有我們自己搞清楚了,後續的問題才能交給他。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條應當按照被告人數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書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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