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債權轉讓和債務轉移有什麽區別?

債權轉讓和債務轉移有什麽區別?

債的轉讓與債的轉移的區別:(1)債的轉讓是指債務人將其債務轉讓給第三人,這需要債權人的同意。債務轉讓是指合同債務人通過協商將合同債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債務轉讓分為全部轉讓和部分轉讓。債務轉移改變了債務人的信用狀況和償債能力,會影響債權人權益的實現。因此,(2)與債務轉讓不同,債務轉讓是指債務人將自己的債務轉讓給他人,這需要原債務人與新債務人達成協議,必須經原債權人同意。債務轉移,又稱“債務承諾”。指不同主體之間的債務轉移。債務轉讓不僅要經原債務人和新債務人同意,還要經原債權人同意。因為債務人的變更對債權人意義重大,新債務人的信譽和履約能力直接關系到債權能否實現。如果債權人不同意,債務的轉讓不能生效。債權人不同意債權轉讓必須有正當理由,否則不能隨意拒絕債權轉讓。債務轉移後,從屬權利不隨之轉移。《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債權轉讓債權人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壹)不得根據債權的性質進行轉讓;(二)根據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三)依法不得轉讓。當事人約定非貨幣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定金債權不可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 上一篇:如何幽默地要錢?
  • 下一篇:找律師調解要多少錢?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