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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與和平法》的作者是

《戰爭與和平法》的作者是雨果·格老秀斯。

現代西方思想的開創者,國際法的創始人,被譽為“國際法之父”、“自然法之父”,是現代西方啟蒙思想家中系統闡述理性自然法理論的第壹人。《戰爭與和平法》是他的代表作,發表於1625。

這本書內容深刻,例證豐富,論述細致。它不僅是壹部重要的國際法著作,也是西方資產階級人權理論的基本自然法或自然權利理論的開山之作。其主要內容是從立法的角度討論如何消除戰爭,以實現全人類的和平與幸福。

《戰爭與和平法》由偉大的荷蘭法學家格老秀斯撰寫,出版於1625年。本書從立法的角度探討了如何消除戰爭,以實現全人類的和平與幸福。和其他啟蒙運動的代表作品壹樣,這本書的核心思想是對人類和平的執著追求和對人類的愛。

這本書內容深刻,例證豐富,論述細致。它暢銷380年,也是國際法領域的必讀書籍之壹。該書中文版壹直由華東政法大學院長何領銜,歷經艱辛於2005年正式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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