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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務員報考條件

《成都市國家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第十二條規定,報考國家公務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4、報考市級國家行政機關的,壹般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報考區(市)縣和鄉(鎮)國家行政機關的,應當具有高中(中專)以上學歷,

5、除應屆高校畢業生、待業人員外的其他人員,報考市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應當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報考區(市)縣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應當具有壹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6、身體健康,年齡壹般在35歲以下,

7、符合《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定的回避原則,

8.具備就業審批機關認可的其他條件。

擴展數據:

四川省公務員報考條件:

1,中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18-35歲。

4.有良好的品行。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關於回避的規定。

8.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註冊: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禁止期間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中違規違紀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不滿五年的。

4.試用期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行政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

6.不在2012的畢業生。

7.法律禁止錄用為公務員或者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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