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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口最新的限購政策是什麽?

法律分析:根據張家口市商品房限購政策,要求在張家口市區範圍內購房。張家口市內:橋東區、橋西區、宣化區、下花園區、萬全區、崇禮區、張北縣、康保縣、沽源縣、尚義縣、蔚縣、陽原縣、懷安縣、懷來縣、涿鹿縣、赤城縣。(以下簡稱“主城區五區、三個國家開發(度假)園區”)暫停向上述區域已擁有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的非本省戶籍人員銷售新建商品住房;暫停向未滿18周歲的非本省戶籍人員銷售新建商品住房。在上述區域無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房)、非本省戶籍且年滿18周歲的相同身份自然人,限購新建商品住房1套。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七條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同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統壹辦理本轄區的不動產登記。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由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分別辦理。不能分別辦理的,由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協商辦理;協商不成的,由上壹級人民政府房地產登記主管部門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地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後,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變更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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