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從張玉環的立場來看,張玉環27年的冤屈必須由他自己來回答。張玉環坐了27年牢,並與妻子分居。當他重獲自由,重返社會,對社會這27年的變化感到陌生和茫然。這壹切的原因,來自27年前那個委屈的夜晚。如果不給張玉環壹個答案,張玉環自己的歲月和家庭會白白受損嗎?正義還能存在於這個社會,存在於每個人的心中嗎?
其次,站在社會的立場上,張玉環的案件在全國引起了轟動,社會上的每個人都為他們家庭的遭遇感到惋惜,同時也為這壹切的始作俑者感到憤怒。正如張玉環自己常說的?正義可能遲到,但絕不會缺席?。屬於張玉環遲到的正義遠不止恢復他的自由。我們也需要調查造成這場悲劇的人,賠償張玉環悲慘的壹生。這才是壹個良性健康的社會應有的補償獎懲機制。
第三,站在人民的立場上,人們看到張玉環案,會不經意地把張玉環的經歷帶入自己的生活,擔心自己有壹天會遭受張玉環壹樣的痛苦。所以,不僅要平息人們的憤怒,也要讓大家享受遵紀守法帶來的寧靜安穩的生活,張玉環案的誤判還是需要被追究責任,讓遲到的正義重新得到伸張。
最後,站在法律的立場上,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雖然這個案件已經過去了27年,看起來最長的追責期限已經過去了,但是因為期間有刑訊逼供,還是可以追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