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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鐵路局第二十壹條規定

成都鐵路局第二十壹條參照《旅客攜帶行李進出站管理規定》,規定了旅客攜帶行李的包裝、尺寸、重量等要求,以保證旅客的安全和方便。

成都鐵路局第二十壹條是成都鐵路局制定的旅客服務管理規定。規定了旅客攜帶行李進出站的相關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幾點:1。包裝要求:易碎、易漏物品應進行特殊包裝,以避免對其他乘客和公共設施造成危險或汙染。2.尺寸要求:行李物品尺寸、長、寬、高之和不得超過160 cm,否則另行購票;行李架儲物箱內物品的最大長度不得超過60厘米。3.重量要求:每件行李物品不能超過20kg,由乘客自行攜帶,不能影響正常乘車秩序。4.特殊物品要求:電動輪椅、氧氣瓶等特殊物品需提前申報並經車站管理人員批準。成都鐵路局第二十壹條旨在保障旅客出行的安全和便利,也體現了鐵路部門對公共秩序和設施的管理要求。旅客在乘坐火車時應認真了解並遵守相關規定,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

行李超重或超大怎麽辦?如果乘客攜帶的行李超過規定的尺寸或重量限制,則需要補票。如果登機後已經發現超重、超大行李物品,則需要向列車員繳納相應的超限手續費,否則可能會被強制卸載。

旅客在乘坐鐵路車輛時應嚴格遵守鐵路部門制定的相關規定,特別是行李的尺寸和重量限制,確保行程順利和人身財產安全。鐵路部門也要不斷完善規章制度,提高服務水平,不斷滿足旅客便捷舒適的需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運輸條例》第五十六條旅客攜帶的行李、包裹等物品的重量和體積,應當符合鐵路部門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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