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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延長防疫政策

成都擴大防疫政策:需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進入居民區和公共場所,上課停止進食。

為以最快的速度切斷新冠肺炎的傳播鏈,避免疫情擴散,切實保障廣大市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就進壹步加強成華區行政區劃內社會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全區居民和流動人口進入轄區內的居民區、工廠、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公共場所,必須持有48小時核酸陰性檢測證明,嚴格落實測溫、明碼、掃碼、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2.全區所有餐飲場所暫停在大廳就餐。可以從店內取餐,也可以網上或電話訂餐,提倡錯時用餐,分開用餐。

3.控制區內的人非必要不出門,所有小區院落只預留1出入口,非本小區居民不得進入小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六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主管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傳染病防治工作。

軍隊傳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由中國人民解放軍衛生主管部門監督管理。

第七條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承擔傳染病的監測、預測、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等預防控制工作。

醫療機構承擔與醫療有關的傳染病防治和責任區內的傳染病預防工作。城市社區和農村基層醫療機構應當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承擔相應的城市社區和農村基層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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