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將房屋出租給運營公司並允許轉租的,公司分別與房東和租客形成租賃合同關系,受法律保護。對於房東來說,如果運營公司不按時支付租金,就是違約,房東有權根據合同立即解除租賃合同。合同終止後,房東可以要求運營公司返還租賃物品,並承擔違約責任。租約到期,經營者不續約,不算違約,房東無權追究責任。
如果房東和運營公司的關系是委托合同,對房東不利,對租客有利。租客可以根據相關規定直接要求房東繼續履行合同,不需要換房,也不需要二次支付租金。樓主只能從運營公司那裏維護自己的權益。所以房東的權益從來沒有租客的大。如果房東和運營公司形成租賃合同關系,對房東有利,對租客不利,房東可以要求租客退房等等。
所以租房時,租客要盡量找房東,和房東簽合同。只有這樣,他們才能保護自己的權益。而且房東在找運營公司的時候,壹定要找壹些有營業執照的合法公司。只有這樣,他們才能避免上當受騙。如果找壹些欺詐公司,不僅害了自己的錢,還會損害租客的利益,那就得不償失了。所以房東壹定要負起責任,不要隨便把房子交給陌生人。
無論房東還是租客,都要懂得維護自己的權益。只有這樣,生活才能變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