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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丈夫欠錢,婚後妻子需要還嗎?

1.婚前丈夫欠下的債務,妻子需要償還嗎?

1.婚前丈夫欠錢,婚後妻子需不需要償還,視情況而定,分析如下:

(1)婚前丈夫負債,婚後妻子無需償還債務;

(2)如果丈夫的婚前債務行為與已婚夫婦的* * *共同生活有必然的因果關系,且婚前債務中的資金、財產已轉化為已婚夫婦的* * *財產或已婚夫婦的* * *物質生活條件,則壹方婚前所欠的個人債務將轉化為已婚夫婦的* * *債務,妻子需要清償債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4條

夫妻雙方以同壹簽名或者壹方追認後所負的債務,以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同債。

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發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同債;但債權人能證明債務用於夫妻* * *生活,* * *生產經營,或基於夫妻雙方意思相同。

第二,如果夫妻壹方沒有因為借錢被起訴,夫妻可以共有壹套房子嗎?

夫妻壹方不償還債務,被訴後又不積極歸還的,另壹方可以依法向相應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夫妻婚後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屬於夫妻財產,夫妻購買的房屋也屬於夫妻財產。這時候就要確定房子是否屬於夫妻雙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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